【ZBJ-GZ-20190505版】六盘纵合平台服务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推动传统工作方式的转变和非实物服务网络交易的繁荣,保障六盘纵合平台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六盘纵合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六盘纵合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六盘纵合平台用户在六盘纵合平台进行交易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平台用户有序交易的根本准则。该规则的部分内容可能存在限制用户权利或增加用户基本义务的情形,六盘纵合平台会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标注以提醒用户注意。所有用户在六盘纵合平台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同时遵守本规则内容,一旦请选择注册并使用六盘纵合平台,即视为用户对本规则所有内容无异议,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六盘纵合平台以显著标记方式提请用户予以特别关注的内容。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交易双方向六盘纵合平台阐述的事实及提交的佐证材料,以及六盘纵合平台通过其他途径收集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一旦用户违规行为被认定,则六盘纵合平台有权根据认定的事实严格依规实施违规处理措施。六盘纵合平台用户在适用本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六盘纵合平台依照相关规则或法律法规酌情处理,严重者,六盘纵合平台有权提交司法机关处理。但六盘纵合平台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用户在六盘纵合平台上的全部行为仅代表其个人或其公司,不代表六盘纵合平台,基于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在六盘纵合平台上完成的交易,除法律规定不能转让、六盘纵合平台相关规定或用户另有约定外,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的知识产权全部转让于买家所有。
三、用户在六盘纵合平台注册成为用户时起,应当接受并同意本规则,否则不能使用六盘纵合平台的各项服务。六盘纵合平台有权修改本规则并在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若用户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六盘纵合平台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若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四、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对用户行为及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名词解释
一、六盘纵合平台:指运营主体为六盘纵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网络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liupanzonghe.com/。
二、六盘纵合网:六盘纵合平台经营者的单位。
三、六盘纵合平台用户:指在六盘纵合平台合法注册,接受并认可六盘纵合平台规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简称“用户”。
四、入驻商家:是指通过六盘纵合平台参加竞标、销售服务、出售技能、服务买家等,拥有“卖”操作功能的用户,亦称“服务商”或“商家”。
五、买家:指在六盘纵合平台上进行需求发布或购买服务等,拥有“买”操作功能的用户。
六、开店:入驻商家注册完成,依据平台开店流程和要求进行开通店铺的过程。
七、交易:指买家通过六盘纵合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使用支付账户管理系统将货款支付给入驻商家,入驻商家向买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
八、交易模式:
(一)购买产品:指买家通过六盘纵合平台选择某一入驻商家购买其产品,并托管相应货款的交易模式。
(二)购买服务:指买家自主选择购买入驻商家店铺所出售的服务,并托管相应货款的交易模式。
(三)招标:指买家发出招标需求,邀请入驻商家在规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提交需求解决方案的交易模式。
1、投标:指入驻商家应买家需求,在规定的时间主动向买家提供解决方案的行为。
2、无效投标:指与买家需求无关的投标或因违反六盘纵合平台投标规则导致无效的投标。
3、选标:指买家按照既定需求,对入驻商家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择优选择的过程。
4、中标:指买家按照规定流程确定招标项目服务提供方的行为。
九、货款:指买家在六盘纵合平台上发布需求,并承诺入驻商家完成交易后愿意支付的资金金额。
十、托管:指买家在六盘纵合平台上发布付费需求时,先支付资金到六盘纵合平台的行为。
十一、技术服务费:入驻商家因使用六盘纵合平台服务与买家在平台进行交易,平台按照入驻商家在平台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或与平台约定达成的一定金额收取的费用。
十二、产品或服务:指入驻商家发布可提供的产或服务。
十三、备选:指买家在交易中将比较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暂时列入待选列表。
十四、保证完成:指交易双方约定了需求内容,入驻商家须保证产品或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按照需求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
十五、保证售后:指六盘纵合平台的交易双方交易结束后,入驻商家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以确保买家从入驻商家处买到的产品或服务能够稳定运行。
十六、增值服务:指由六盘纵合平台提供的与常规服务范围、方式不同的服务,目前网站提供的增值服务有广告服务、需求置顶、排名推广,发布权限等。所有增值服务一经购买并生效后不能退款。
十八、诚信保证金:指入驻商家根据六盘纵合平台规则向平台缴存并同意冻结于其六盘纵合平台账户中,授权六盘纵合平台按照六盘纵合平台规则进行处置的资金。
十九、买家弃选需求:指由于买家作弊或者超期未选标、放弃选标等非正常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选标的需求。
二十、站内交谈:指六盘纵合平台提供给用户及员工使用,用于沟通交流的即时通讯工具。
二十一、需求内容:指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标题、需求描述、标签、补充需求、需求中包含的附件、货款分配方式、需求发布周期。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六条 注册是按照六盘纵合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成为六盘纵合平台用户的行为。
注册应满足的条件:
一、同意六盘纵合平台发布的规则与《六盘纵合平台服务协议》;
二、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本平台的用户帐号(实名认证通过后,不能进行变更)。
第二节 经营
第八条 需求发布
一、需求发布是指买家自主在六盘纵合平台公布某项需求的内容描述、完成标准、期限等要素的行为。
二、买家发布需求需遵守《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需求内容不得违反前述规则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需求流转
一、买家通过购买产品入口或购买服务入口提交的订单,若该订单入驻商家未接单、放弃订单或入驻商家接单后买家淘汰该入驻商家的,该订单将会自动进行流转,进入流转流程后,其他入驻商家可参与投标该订单并联系买家。
二、订单流转过程中,若该订单买家已无实际需求,买家应当在 “我的订单”中关闭该订单需求,否则该订单就一直处于流转状态。
第十条 入驻商家投标
入驻商家在六盘纵合平台上参与投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则。
第十一条 入驻商家跟单
一、购买产品入口或购买服务入口提交的订单,入驻商家应当通过商机推送系统响应接单,接单成功后需要完成一次黄金时间段的跟单和后续循环跟单流程,任何一次跟单环节未按时跟单,该入驻商家将失去该订单参与资格。
二、入驻商家通过投标或商机推送参与的订单,在原有的一次跟单(30分钟)、二次跟单(24小时)的基础上需要完成循环跟单,任何一次跟单环节未按时跟单,入驻商家将失去该订单参与资格。
三、循环跟单周期:第一次为3天跟进一次,第二次为3天跟进一次,后续跟单均为7天跟进一次,直到入驻商家中标、放弃订单、被淘汰为止。
第十二条 买家选标
买家选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则。
第十三条 开设店铺
用户可按照六盘纵合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开设店铺,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六盘纵合平台实名认证、提供本人(包括自然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店铺负责人身份证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行政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件等)真实有效的信息;且同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开设的店铺数不能超过5家(经营范围不能雷同);
二、经六盘纵合平台排查认定,该账户实际控制人未被六盘纵合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
第十四条 产品或服务发布与出售
入驻商家出售服务需遵守《六盘纵合平台入驻商家管理规则》。
第三节 货款支付
第十五条 货款支付应当按照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则。
第四节 发票
第十六条 若买家要求开具发票,入驻商家应积极配合,并且严格遵守《六盘纵合平台发票开具规则》。
第五节 评价
第十七条 评价
一、六盘纵合平台评价是指用户基于订单完结而产生的交易评价,即交易双方在六盘纵合平台完成交易且有成交金额对交易进行的评价。
二、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六盘纵合平台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依照《六盘纵合平台评价规则》执行。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保障措施
一、买家保障体系:
当买家与已缴纳保证金的入驻商家通过六盘纵合平台进行交易后,该笔交易若因入驻商家责任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要求入驻商家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买家有权在六盘纵合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向平台提交维权申请(即发起维权)并提出退款申请。
二、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入驻商家向买家或六盘纵合平台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根据本规则及相关服务保障规则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的,六盘纵合平台有权直接划拨入驻商家的相应金额保证金及账户资金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
三、举报机制
用户在发起举报时,需要先冻结5点平台分,当用户发起的举报被判成立时,5点平台分将被解冻;当用户发起的举报被驳回时,系统将扣除冻结的5点平台分,若用户撤销举报,用户冻结的5点平台分将解冻。
第二节 市场管理形式
第十八条 入驻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或服务。对于符合产品或服务质量好等情形的入驻商家,六盘纵合平台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十九条 用户须按照六盘纵合平台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用户须按照六盘纵合平台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支付相关信息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用户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六盘纵合平台认证的用户需及时更新在六盘纵合平台的认证信息,六盘纵合平台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用户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虚假的、未及时更新的,六盘纵合平台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店铺屏蔽、限制创建店铺等临时性的市场监管措施。(加细节)
第二十条 因入驻商家行为引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入驻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入驻商家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六盘纵合平台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限制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发布商品服务、全店商品服务屏蔽等)的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六盘纵合平台有权根据入驻商家的好评率、平台分等,对低于六盘纵合平台指定标准的入驻商家,限制其参加六盘纵合平台营销活动。
第五章 通用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为了维护六盘纵合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六盘纵合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入驻商家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平台分扣除:指依据入驻商家不同的违规行为予以扣除平台分的方式并予以记录,当平台分扣除达到不同节点时对应不同的处理;
二、保证金扣除:指依据入驻商家不同的违规行为予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方式;若当前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扣除金额时视为违规处理措施执行未完结,店铺将进入限制经营状态,直至入驻商家补足;
三、店铺关闭:指入驻商家店铺在一定期间内无法在六盘纵合平台展现,买家不能雇佣,但不影响已购买该店铺内服务的用户正常使用;
四、限制经营:指入驻商家被关闭店铺、禁止发布新的服务和案例、禁止投标、禁止参加营销活动、限制购买广告位、下线现有广告资源;
五、临时锁定账号:指一定期间内临时锁定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六盘纵合平台。(包含以相同证件认证的或通过技术手段确认相关联的所有或部分账户)
六、清退: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六盘纵合平台(包含以相同证件认证的或通过技术手段确认相关联的所有或部分账户);
七、情节严重的认定:
(一)经多次提醒、要求,拒不整改的;
(二)对用户、六盘纵合平台、第三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害、名誉侵害的;
(三)工商、消协、媒体等介入对六盘纵合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协议条款及管理规范的规定,六盘纵合平台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警告:指六盘纵合平台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产品或服务下架:指将入驻商家出售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隐藏或者不显示;
(三)案例删除:指将入驻商家展示的案例进行删除;
(四)禁止发布新的服务和案例:指禁止入驻商家在店铺中发布新的服务和案例;
(五)店铺降权:指在搜索、列表、营销等各项产品中对入驻商家店铺及服务等信息调整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六)信息屏蔽:指对产品、服务、需求、评论等信息进行屏蔽和删除;
(八)禁止投标:指禁止入驻商家在需求下方进行投标(或报名);
(九)取消中标:指取消中标产品或服务的中标(或备选)资格;
(十)延期提现:指禁止入驻商家的提现行为,周期为60天;
(十一)禁止参加营销活动:指禁止入驻商家参加六盘纵合平台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十二)禁止购买广告位、下线广告位:指禁止入驻商家购买新的广告位以及下线入驻商家现有的广告位资源。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入驻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除一定平台分分值,每个账号的平台分初始分值均为100分。
第二十四条 当平台分扣分数累计到达一定分值后,将给予入驻商家不同档次的处理。处理内容一般是对其账户在六盘纵合平台上的买卖等行为进行限制,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相关账户,具体违规处理如下:
入驻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入驻商家由于违反六盘纵合平台规则受到处理,处理期满后,平台分将恢复到81分。
第二十六条 平台分恢复规则
被执行违规处理的入驻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结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一、用户由于违反六盘纵合平台规则受到处理,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结、违规处理期届满后,平台分将恢复至81分。
二、用户平台分大于等于81分时,从最后一次扣分时间起开始计算,每7天内没有再次出现扣分情况且有过服务行为(投标,出售服务,被雇佣)的,增加平台分5分。若期间出现平台分扣分,恢复周期重新计算。
第三节 违规行为与处理
第二十七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
一、一般违规行为,指破坏六盘纵合平台经营秩序并违反六盘纵合平台明令禁止的行为规范;
二、严重违规行为,指破坏六盘纵合平台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一般违规行为与处理
一、滥发信息类
(一)发布广告信息:指用户未按要求,发布与需求要求无关、对需求完成没有帮助的广告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布需求行为;
2、需求投标行为;
3、论坛发布大量广告刷帖行为;
4、通过通讯工具发布行为。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广告信息,一经查实,本网站将有权直接删除该信息,并对用户处以单次扣除平台分10分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进行清退处理,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二)发布垃圾信息:指用户未按要求,发布除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明令禁止发布的信息、广告外,其他与平台交易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发布需求行为;
2、需求投标行为;
3、论坛发布大量垃圾信息刷帖行为;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垃圾信息,一经查实,本网站将有权直接删除该信息,并对用户处以单次扣除平台分10分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进行清退处理,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三)违规发布需求:指用户未按要求,违反平台相关规则(如《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需求或利用非常规手段大批量发布需求的行为。
若用户被认定为违规发布需求,一经查实,本网站将直接删除或关闭该需求,并有权对用户处以警告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进行清退处理,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四)发布无效产品或服务:指入驻商家在投标中未按照买家的需求内容提供产品或服务,提交与买家需求不相符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具体情形为单次提交、多次提交,以及违反《六盘纵合平台服务规则》《六盘纵合平台交易规则》等规则的情形。
若用户被认定为发布无效产品或服务,一经查实,本网站将直接根据平台规则,对用户处以删除产品或服务,扣除平台分1分的处理。
(五)发布含联系方式信息:指用户在需求、投标、店铺展示或其他情形下发布的信息含有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电话,网址,二维码,条形码,邮箱等)的行为。
若用户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含有联系方式,第一次六盘纵合平台将有权下架该信息或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
第二次六盘纵合平台将有权下架该信息并处以扣除保证金500元的处理;
第三次及以上六盘纵合平台将有权下架该信息并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保证金500元的处理;
情节严重的,六盘纵合平台将直接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六)发布平台规则禁止的信息。
二、不诚信行为类
(一)无理要求:指买家提出超出合同约定、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买家被入驻商家举报无理要求,无法完成的,一旦举报成立,该需求将按网站最终判定结果执行,本网站有权对买家第一次处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直接清退的处理。
(二)拒付货款:指入驻商家已经提供全部产品或服务,买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支付货款。
买家被入驻商家举报不讲诚信,拒付货款,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网站最终判定结果执行,本网站有权对买家第一次处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扣除平台分100分的处理。
(三)入驻商家不诚信经营行为
1、无理由追加货款:指入驻商家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非因买家原因而自行加价的。
2、未向买方提供规定期限的售后服务;
3、失联:是指入驻商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拒不配合处理订单或提交相关资料等情形。
4、拒绝提供已承诺服务:指入驻商家无理由拒绝为买家提供其承诺的服务。
5、拒不修改中标方案:指入驻商家拒绝买家提出在合理范围内对产品或服务的修改要求。
6、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指入驻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产品、服务或签署交易合同的情形。
7、发票违规:未按照平台要求开具发票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本网站将视具体情形参照《六盘纵合平台争议纠纷处理规则》等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三、虚假交易:虚假交易(刷单)指入驻商家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利用或规避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服务销量、等不当利益,破坏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入驻商家进行虚假交易,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有权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进行纠正并参照《六盘纵合平台入驻商家管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四、线下交易:入驻商家与买家交易过程中,引导或接受买家在六盘纵合之外进行交易。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视具体情形作出处理,具体参照《六盘纵合平台入驻商家管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五、引流交易:入驻商家不得引导或引流买家到其他平台增加访问流量的。该行为一经查实,本平台将参照《六盘纵合平台入驻商家管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六、不正当竞争类
(一)重复投递产品或服务,是指入驻商家使用同一产品或服务多次提交,或批量提交无效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屏蔽所有产品或服务,涉及一般违规的,将对此入驻商家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锁定账号7天的处理;涉及严重违规的,将对此入驻商家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的处理。
(二)诱导选标、付款、评价:入驻商家通过故意曲解六盘纵合平台规则和交易流程等方式诱骗买家选标、付款或评价的行为。
该行为一经查实,可要求终止交易,交易支持退款给买家,本网站有权对入驻商家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500元保证金的处理,并按买家实际损失金额扣除保证金进行赔付。
(三)恶意评价:恶指同行竞争者等利益相关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以达到不当目的。被认定为“恶意评价”的,网站有权对评价人名下所有账号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500元保证金的处理。
(四)恶意抄袭:指平台上同行经营者为了不正当竞争,恶意抄袭他人的店铺装修、主页形象、详情大图等,从而引起买家混淆,导致被抄袭方遭受订单损失、流量损失的。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对此入驻商家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500元保证金的处理。
(五)恶意举报:用户通过举报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的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对该用户处以扣除平台分40分,限制经营15天,扣除2000元保证金(若有)的处理。
(六)虚假举证:指当任意一方接到举报或争议纠纷时,假冒对方向六盘纵合平台表示撤销投诉;或虚构事实,隐瞒实情,阻碍六盘纵合平台正常调查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视具体情形参照《六盘纵合平台入驻商家管理规范》《六盘纵合平台争议纠纷处理规则》《六盘纵合平台评价规则》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七、虚假认证:指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入驻六盘纵合平台的行为。
虚假认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盗用、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企业工商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用于通过网站的注册、认证环节;
(二)伪造、变造他人的身份信息、企业工商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用于通过网站的注册、认证环节;
(三)身份信息、企业工商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或经提醒仍不更新的情形;
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对该用户发出警告,并限期更新真实认证信息;若情节严重或警告后未及时更新,则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
八、骚扰他人:指用户通过站内交谈等任何方式向他人实施骚扰,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骚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站内交谈等任何方式向他人大量发送垃圾信息、频繁地联系他人,或多次在深夜、凌晨等不适宜交流的时间段内进行联系,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多次出现骚扰行为或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如寄送让人产生反感、恐惧的物品等。
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有权对用户处以单次扣除平台分20分的处理,限制经营7天,扣除保证金500元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进行清退处理,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严重违规行为与处理
一、批量注册类: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人工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六盘纵合平台账户,或利用通过已批量注册的六盘纵合平台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六盘纵合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
二、侵犯知识产权类: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查实,将参照《六盘纵合平台争议纠纷处理规则》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三、侵犯他人权利类:指入驻商家未经授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或其他涉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未经允许将他人信息对外披露、传递、买卖的;
(二)基于非真实交易目的发布商品、服务,并以此获取用户信息进而泄露的;
(三)使用自动化工具或技术手段获取平台数据、他人信息的;
(四)其他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具体参照《六盘纵合平台侵权处理规则》。
该行为一经查实,本网站有权及时制止入驻商家并处以扣除平台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500元保证金的处罚;收到警告未及时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对入驻商家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的处罚,且保留追溯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四、不正当牟利类:是指平台用户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或采用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向六盘纵合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用户明知六盘纵合平台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在平台上牟利,并从中牟取利益的。
用户不正当牟利,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
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用户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等情形的,六盘纵合平台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用户向六盘纵合平台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但由于用户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牟利未遂,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
自对用户进行不正当牟利调查之日起,六盘纵合平台将限制该用户的行为,包括其店铺(若有)参加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五、盗取他人账户类:指用户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他人六盘纵合平台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并在保证金范围内弥补举报人损失。
六、骗取他人财物类:指用户通过六盘纵合平台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以欺诈、盗取、骗取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并视情形在保证金范围内弥补举报人损失。
七、黑客行为类:指用户通过六盘纵合平台系统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六盘纵合平台系统,使六盘纵合平台系统不能运行或超负荷,干扰第三方对六盘纵合平台系统的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六盘纵合平台将对该用户处以直接清退,扣除其全部保证金(若有)的处理。并将其行为、信息上报主管机关、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八、发布、出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商品、服务类:指出售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信息。
若用户公开展示的信息被认定为以上敏感信息,六盘纵合平台有权删除相关信息,并参照相关条款执行处理。用户因违法交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六盘纵合平台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恶意营销、恶意炒作:指用户对社会热点事件、敏感事件的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六盘纵合平台有义务视情节轻重采取产品下架、信息屏蔽、清退等处理。
十、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指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序良俗,给平台、用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伤害的行为。六盘纵合平台有权视情形对用户处以清退、扣除全部保证金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六盘纵合平台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中的“天”以自然日(24小时)计算。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或六盘纵合平台其他规则中涉及的关于用户各项违规行为次数统计,以自然年为单位清零(即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本规则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即告生效。